“鬼节”的正式名称应称为“中元节”,是道教、佛教、儒教三大信仰体系集中展现的中国传统节日。
道教的《修行记》中说:“七月中元时,地官下降,定出了世间的吉凶,道士便昼夜念经”。而佛教是在阴历七月十五日进行“盂兰法会”的,按《盂兰盆经》的说法,每年的七月十五日中,往往用“孝慈”来回忆自己所生的父母,以报答父母的生养之恩云云。儒家则必须于当日祭祀祖先。
无论是道教、佛教还是儒家,祭祀方法虽有不同,但此节日主要围绕鬼魂而设,相当于一个安魂之节,因此,这三种思想的种种仪式均以此为中心。
“鬼节”的由来据说应首先源于佛教。《颜氏家训·终制篇》中写道:“如报罔极之德、霜露之非、时有斋供、与七月半盂之兰盆、望在汝者。”由此可见,那时南北朝时已没有七月半这个节日。但这一段中,说的“有时斋供”和“七月,半盂兰盆”分了两件事情,估计就是“斋供”祭亲,让先人不被冻饿于阴间;但“盂兰盆会”却是借助于佛之“法力”,祈请诸佛摆脱阴间亡亲之苦,谓之超度。由此可知,此时七月中旬中元节虽有一些祭祖风俗,但尚未形成某种仪式,此节日主要用于供佛。
道教中元节,主要祈祷免罪。道教称正月初一至六月为“天官”、七月至十二月为“地官”、正月十五为“上元”、七月十五为“中元”、十月十五日为“后元”、“水官”。北魏道士寇谦之把三元分别附在三位神人身上,说一个名叫陈子祷的人与龙王的三个女儿结为夫妻,分别在十五、七月十五、十月十五日生有天官、地官和水官三弟,神一般,法力无边,被敕封为“三元大帝”,分别负责赐福、赦罪和解厄三大事,在人间建有三官庙,以供祀。
和道教中元节“赦罪”类似,佛教中元节“盂兰盆会”同样为死去亡人摆脱痛苦而举办。据《佛祖统纪》载:“盂兰盆会”始见于梁武帝时期。《燕京岁时记》中引用《释氏要览》的说法:“盂兰盆是天竺国语,犹华言解倒悬。”“倒悬”实际上讲的就是堕落在“饿鬼道”中的鬼魂,倒挂受苦之意,“解倒悬”就是减轻倒悬之苦。
《盂兰盆经》中说目连修罗汉时,以天眼见其亡母住恶鬼中,遂送米予母,然米未入则化火炭。目连不得不跑来向佛祖求助,佛祖向他建议:“当十方众僧众威神之力者为解脱”。并且要目连在七月十五僧自恣时,“当是七世父母乃现父母厄难中具米百味五果香、汲灌盆器、香油锭烛、床敷卧具、尽天下之甘、以荐盆、供养十方大德众僧众”。目连不得不听佛祖的话,如法设供品,其母方才摆脱饿鬼之路。目连救了妈妈,并建议佛祖:“将来世佛徒行孝,也应奉持盂兰盆。”佛祖答曰“大善”,此后后人传为所有孝顺子孙皆应做“盂兰盆会”、诵经施食、俗称“放焰口”等,成了佛教徒们追荐先祖的常例。
事实上目连救母饿鬼道之传说,以至产生“盂兰盆会”祭祖习俗,无不说明佛教中国化之演进,佛教徒“盂兰盆会”之实施,已夹杂在本土儒家孝道观念中,也给后人在七月半祭祀祖先代替供佛带来可能性。因此在唐代,该寺设立“盂兰盆会”更蔚然成风。
《岁华纪丽》中写到中原地区“释氏盂兰盆盛,在这一天”。唐代宗很好佛,王缙做宰相时,曾于七月十五在宫内道场内设置盂兰盆,饰以名贵黄金翠玉,造价几十万,又设高祖下七帝之神坐,有幡节龙伞衣裳之制度,其上分别书有各帝名於幡中,由宫抬至寺院展出,排开仪仗、百僚分官、排於光顺门候驾。幡花鼓舞和近呼道路成了每年中元节时的一道风景线。
至宋代,“中元节”正式定型为糅合道教,佛教及儒家思想与民间信仰诸多元素,祭祀祖先与追荐亡灵为主的传统节日。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》载:北宋都城中元节期间,节日前些日子市井中开始出售冥器靴鞋,幞头帽子,金犀假带,五彩衣服等和印出售尊胜目连经的货物。“又用竹竿斫成三足,高达三五尺,上织灯窝状,称盂兰盆、挂目连衣冥钱于上烧。构肆乐人自七夕后,遂移作杂剧《目连救母》,至十五日止,人数倍增”;陆游在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七也记载:“故皆残暑也,但在七月中。俗以为望日具素馔享先制,组竹为盆盎,贮纸为钱,承一竹焚化…今人以是日祀祖而通行于大江南北”。
逢年过节,百姓们用素食来养活先人,而他们本身更是食素。《武林旧事》记载祭祀祖先按惯例应使用新米,新酱,冥衣,时果,彩缎和面棋等,也有使用“麻谷窠儿”等,意为不报“秋成之意”;鸡冠花供先人食用,叫“洗手花”。除家中祭祖之外,城外若有新坟者,照例出城祭拜。
寺庙宫观亦于此日普行其事,设道坛以祭亡灵。有钱人也要把和尚请到家去“于家中设醮,饭僧荐哀之”。庙内设立“盂兰盆会”,还要举行放灯活动,以便点亮阴间、度幽冥深处之鬼。宫廷还进行放灯,而政府则放宽了僧侣的控制。此日“一应僧尼寺院大小设斋解制,称‘法岁同圆之日’。自解制以来,禅教僧尼由就给予假起单者,或以行脚,或以归受,无不拘执”。
明清时,“中元节”和前朝一样,寺庙里也会举办“盂兰盆会”活动,老百姓也会祭祖扫墓。《帝京景物略》中写道京师,“上坟就像清明的时候”,人们“或做小袋过去祭祀。甫止,辄在墓中掏促编织,袋满即欢,秫竿肩还。”但南北方的习俗仍略有差异,南方的中元节除祭祖外,也要祭孤魂野鬼。谢肇浙的《五杂俎》中写道:“闽人以中元节为重,家置先人牌位以祭之,燎楮陌上。女具父母衣冠祀笏等,笼之纱帛,名曰纱箱,寄之父母家中,夜具斋馄饨楮钱延坐市中,祝祭掩鬼,名曰施饮食。”
祭祖之余还有个主要娱乐活动就是放河灯。这时放灯与宋代相比娱乐气息浓厚,鬼气减少而人气增加。陆启浤《北京岁华记》中记载:“中元节之前,上家清明,各寺院设立盂兰盆会时,长椿寺盛况空前。晦日指地藏佛诞时供奉香烛的地方、积水潭、泡子湖有一盏水灯。”《帝京景物略》中记述中元节:“年中元日夜,盂兰盆会、寺僧聚会、放灯莲花,曰灯花、曰花灯。酒人嬉水,漫烟为凫雁龟鱼之水,水与火激射,以萎花焦叶为度。乃夕者,梵吹鼓铙而燕歌弦管而沉沉昧旦也。”
中元节期间,适逢一年之中暑气未全消、秋风乍起之时,在闷热了一天之后,夕阳西下之时,城内外到处水面上都亮着一盏随波光粼粼、千万盏荷花,璀璨若群星,使明清两代的北京城少些肃穆,多些亲和,尽管祭祖仍是首要事件,但宗教上超度地狱亡灵仍一如既往,但在一般人看来,它已不再是可怕的死亡气息了,它是一种聚会玩乐般的生活场景。就连饮食也有着种种寓意。譬如广州,“与龙眼花果相馈遗者谓之‘结缘’。在北京,则是“吃鳇鱼,为盛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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