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松龄的妖怪很恐怖,因为妖怪们的皮底下,实际上全是人类,《野狗》虽只有二百多字,却从侧面提到清初山东大屠杀。
身为大清科举学子,蒲松龄直到古稀之年仍锐意功名不前,遗憾的是他此生从未参加过乡试,甚至连举也算不上,仅仅是个秀才而已,但也是“学历”这么低的蒲松龄,他看到了很多社会底层的现象,包括大清入关之初,一些“缄口不言”的行为。
大清入关以来兴修文字狱,明确指出不允许文人议论自己统治的合法性,至于许多自己所做之事,亦是禁言,则自明着不允许,蒲松龄就写志怪小说了,毕生追求名利但收获不大,蒲松龄还用笔向世人大吼,《野狗》一书,是蒲松龄最为豪放之作。
《野狗》开宗明义是非常大胆的,这是因为蒲松龄所运用的是真实的历史事实,即顺治五年和顺治十八年“于七之乱”中,尽管只有8个字,但是和现实相结合的敏感程度瞬间就把读者的心灵勾起来。
谈论叛乱是冒昧的。
于七之乱中杀人无数。
杀人如麻并非少见之词,但是也不可胡说。
而且蒲松龄既如此创作,故事中“血腥味”也就自然浓重起来,背景交待得草菅人命,杀人无数,明清时代封建思想依然浓重,在普通民众心目中,战场中死去的军人是“无头冤魂”,因此与普通恐怖传说相比,这类真实世界中的战乱伤亡更可怕。
又于七之乱《野狗》主角李化龙登场。
李化龙乃山东人,受于七之乱波动最大,因于七起义时,召集山东当地百姓,故于七之乱所辐射之主要区域,即山东,在起义军与清军作战时,李化龙唯有躲在深山里,待到午夜时分,想到门外士兵已蛰伏,就“窜归”深山。
却不料这些战士竟在午夜奇袭而至,一路上到处都有交战双方将士的尸体,李化龙怕被任何一方抓到抓壮丁参战,就躲到死人堆中乔装打扮。
这个急中生智使李化龙死里逃生,可怪异之事,却接踵而至。
兵已过矣,不敢遽出。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。内一尸断首犹与肩相连,口内作语:“野狗子过来了,怎奈”群尸参差而应之曰:“奈何”俄顷,蹶然皆倒,则无声矣。
等这几支部队走过后,李化龙就在死人堆中往上爬,但除了自己这活人往上爬外,还有些不该往上爬的,都往上爬。
李化龙直挺挺地看着周围,一个个缺头少臂的“残尸”们都站起来了,这一幕令李化龙毛骨悚然,其中有个头掉下来却没有完全掉下来的“尸体”开始说话:野狗子在这里,她该怎么办?
怪异的言语,再加上他头可与颈相连,却垂在肩上的影像,这一幕几乎令人无法控制,但是现场“人”中,只有李化龙,更可怕的是身边的尸体也随之呢喃着“该怎么办”和“该怎么办”?
呢喃片刻后,那几具尸体就完全倒在地上,恢复原状,周围立刻鸦雀无声,仿佛没有任何动静,只有目击者在,惊恐万状的李化龙可不敢站起来,要知道那些尸体嘴里说着的“野狗子”快到了。
野狗子为何物,李化龙并不知道,只是八九不离十而已,并非一件好事。
不一会儿,李化龙见没多大动静,慌忙站起来,他要马上离开这片阴森恐怖之地。
就在这个时候野狗子走了过来。
野狗子这种奇特的生物“首首人身”,走路和人差不多,但是有动物的头,主要表现在野狗子靠啃残尸生存,除此之外,野狗子也最爱这些家伙的脑子,每次路过尸体时,都会停下脚步饱了口福,李化龙看着这样恐怖的景象,就会不断地爬下身子装死。
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脑。
好巧很巧,野狗子正好被李化龙扒拉走了,主角光环顿时生效。
而此刻李化龙已经装不下死亡,装不下真的死亡,所以他站起来反抗,他摸到腰间正好有一块石头,于是捡起石头打在野狗子头上,这一击耗尽李化龙生存之力,砸死野狗子,此怪嗷,声如“鸱”,即猫头鹰夜吟之声,野狗子也明显不是个胆大包天、不生气还击、受伤就跑的怪。
野狗子一边跑一边吐着血,倒是没有被李化龙砸伤严重,反而正好撞到野狗子牙门上,所以野狗子吐完血之后,也是紧紧地跟着吐牙齿,血中夹杂着牙齿,李化龙紧跟上去查看时,也捡起两颗兽牙往回赶。
把野狗子打跑之后,李化龙就离开这片可怕的土地,一路上再没碰到什么奇怪的事情。
其实李化龙这家伙胆子还挺大,无论是自己藏在深山里还是事后急了,而且李化龙在回家之后,常常会把这两颗兽牙拿出来问人家,问人是否知道这怪物是谁也不认得。
《野狗》故事至此告一段落,不过看过这段故事的读者在内心里估计有种奇怪的感觉,这段小说好像暗指什么呢,但细究起来,却想不出,阴森恐怖也并非鬼物,它是生物,那兽首人身呢,难道还隐喻什么吗?
实际上蒲松龄是提示了什么。
蒲松龄此人个性欢脱,其实他多次考不中举人与蒲松龄写作的文采不无关系,蒲松龄有个朋友叫张笃庆,他曾作诗“讽刺”蒲松龄总是创作这些稀奇古怪的恐怖小说,对其科举学业毫无裨益。
事实上,张笃庆并非为蒲松龄小说所吓倒,而在于蒲松龄所写之事,并非言之无物,有的人写作纯属恐怖,但是蒲松龄没有,他也有“隐喻”。大清时期,说话和写作阴阳怪气那才是大忌,因此朋友们讽刺蒲松龄,可能是想让他停止随意暗喻,以免引起考官们的不满。
但是蒲松龄并没有听从,如果听从的话,这个世界就没有蒲松龄,就没有《聊斋》。
《野狗》是蒲松龄在长篇小说中所表现的中心思想十分朴素:
一只兽首人身怪物吃掉了人类,吃掉了同样阵亡的将士。
然后对兽首人身这一意象,就得着手“升华”。蒲松龄也许只是漫不经心地创造出这样一种意象的怪物而已,然而在内心中,肯定有一个“泛群体”——女真族领导下的大清统治者,他们之所以以兽首人身代指女真族,是因为女真在兴起之前,就像野兽一样生活在森林里的原始之人。
并在女真为努尔哈赤所统一之后,始改满族为女真,然而问题也随之出现,努尔哈赤“身份”始终受到怀疑,有人认为努尔哈赤这个脉,与女真无关,故蒲松龄的文章中还有比喻,取出“兽牙”问大家,可谁都不知道是何兽。
在蒲松龄心目中,文学之形象不必过于具体,抽象即为艺术之提炼,又为自我之维护,故乱世出怪,非空穴来风,盛世会有文人歌颂,乱世也会有文人反思,既然不能明着写,那就换个方式来。
选择“于七之乱”为背景,则因为于七之乱是人性的重演。
于七,他是崇祯末年武举人,但是武举人无关紧要,他也有个体重地位:戚继光外孙。
戚继光之女戚颜君与于七之父于可清结婚,且于家是山东“武林名门”、于七爷爷于进表是武林高手,另在山东登州府以采矿为业,为十足地方豪门,故于可清亦为大明武将,因武术起源,于家与戚继光结亲亦成情理。
由于是武林世家,于七从小习武,其拳法在山东颇有名气,晚年又大成“螳螂拳”。这在清朝山东非常出名,于七小小年纪就当上登州府总兵,若早五十年于七皆有前途,大明却已走到尽头,于七成了末代总兵,大明灭亡,大清入关之后,于七便选择卸甲归田教家中产业淘金工人“拳法”。
这就使富有而有百姓的于家成了山东登州一带的“扛把子”。同样在顺治五年时,不满清朝廷各种行径的于七毅然起义反抗,推翻大清统治。
别看于七这些人似乎只是武林中人、草台班子,但他们的武功却不是骗人的,于七起义军,最开始势头很强,迅速打下了山东的宁海州,这一消息立即在山东传开,各地人民蠢蠢欲动,大清朝廷则眼见山东即将一发不可收拾,便令登州知府张尚贤在七处招安。
照常人看来,作为戚将军的孙子,于七哪能接受招安呢,可离谱之事已经出现,于七也同意。
于七同意归大清统治,令许多人对七口诛笔伐,起义军也因此心散神伤,而事后的于七却明白他做出了最错的决定,起义是依靠人心进行的,人心被摧毁了,什么也没有了,所以在于七的心中,他又有了继续起义的新思路。
吸收第一次起义之短,于七将螳螂拳加深,时称“于家拳”,使于七坐享弟子不计其数,至顺治十八年于七感时机已到,所以就发动了第二次起义,但是这次起义比第一次起义效果要差得多,也许人心真的散去了,也许老百姓不太排斥大清,所以于七之能逃走了。
于七乃逃跑,而被卷入其中的百姓无法逃跑,清军深恶痛绝这些百姓的叛乱,于是在叛乱之地开始了一场杀戮,而这杀戮究竟是否有准确的目的,或者说无差别屠杀,谁也不知道,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确实把许多人卷进去了,因此蒲松龄开头的“于七之乱中杀人无数”一点也不夸张。
故《野狗》指向性极强,并无蒲松龄其它“架空”之作比喻,惟恐他人不知其所言是山东于七起义之事,同时也表明蒲松龄对七之乱危害的某种感怀,可悲之兵,死后仍要起立讲话,恐怖之兽首人身、分明皆人身、但头颅为怪物、仍以人为食物。
荒诞的图画实质上是诡异的世道,大清入关给中原大地带来的伤痛无法掩盖,它实实在在地存在着,甚至还有文字狱这个桎梏,这并不能阻止一些人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来讲述,在七之乱的背后是人性的出卖、人性的救赎、人性的邪恶和人性的怪异。
战争未必需要发生,但人类世界的“互相蚕食”却无时不刻存在,谁都可能是躺在地上被啃食的那一个,谁也都有可能成为野狗子,而一旦成为了野狗子,那就不再是人,是一种无人可知无人认识的可怕怪物。
但蒲松龄写《野狗》时也是留个心眼的,如他一开头就是写到七之乱时,杀人无数,可就是不指出是谁杀的,换一种说法,于七领导的起义军本身就很凶残,比如宁海州知州就是起义军打死的,因此这个“模糊”就是蒲松龄“保命写法”。
就算朝廷追究,蒲松龄也完全有理由说于七这几支起义军杀人无数,而且朝廷乃正义之师,并无杀人之言,蒲松龄无可奈何,又正是蒲松龄聪明,因此蒲松龄即使无举人之身,但仍可被官吏聘为幕僚,可见其同样具有过人的政治头脑。
《野狗》通篇只有一个人物,剩下的不是人物,或者是怪物,或者是阴森恐怖,并没有恰恰体现出那无可奈何的世道——谁在顶天立地、恶名行凶,还有多少人因正义而迷惑不解,因此《野狗》很吓人,令人害怕的并不是啃食人类的野狗子和站着不动自言自语的身体,而是这些可怕的因素,这些因素就是现实里鲜活地走着人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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